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俄罗斯联邦总统选举

2000-03-2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26日,俄罗斯举行历史上第三次总统选举。俄联邦的总统制是在1991年设立的。《俄罗斯联邦宪法》规定,总统由拥有选举权的公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,任期4年。任何年龄不小于35岁,在俄联邦常住不少于10年的俄公民都可以选举为总统。按照俄罗斯宪法,总统选举事宜由联邦委员会决定。选民和竞选联盟均可推举总统候选人。每个候选人必须向中央选举委员会提交有关个人收入和财产的资料,征集足够的符合宪法规定的签名,最后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做出是否同意其参加竞选的决定。

俄选举法规定,如果无人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超过50%的有效选票而直接当选,将由得票最多的两位候选人在三星期后进行第二轮角逐,届时得票多者获胜;如果参加投票的选民不到登记选民的一半,或者得票最多的人所得票数少于反对所有候选人选票的票数,选举被视为不成立。如果两轮投票均无结果,或者选举被确认不成立或无效,那么,就要在随后的四个月内重新举行选举。

《俄罗斯联邦宪法》规定,俄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,负责确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针。总统为联邦武装力量最高统帅,可任免武装力量最高级官员。为了控制核战略力量和战术武器,总统掌管着“核手提箱”。在征得国家杜马同意后,总统可任免政府总理、作出政府辞职的决定;可依据宪法和法律确定国家杜马选举、解散国家杜马、确定全民公决、签署联邦法律。如果总统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,由政府总理代替履行职责。据新华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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